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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动火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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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对策 石油化工企业目前正向着生产装置大型化方向发展,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的加工单元,辅助供热、供水、供风、供电系统庞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炉、塔、罐、槽、压缩机、泵等设备,以管道相连通,从而形成了工艺复杂、工艺流程长的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之间一环扣一环,紧密相连,互相制约,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随着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的应用,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一、明火作业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无论是焊接还是切割,都经常接触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同时多数是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打交道,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火设备内部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易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3.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使周围的地漏、明沟、污油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漏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设备本身都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违反安全规定,使用不当,例如乙炔瓶倒放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没有防震胶圈,乙炔瓶横卧滚动后马上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m,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3m;氧气瓶、乙炔瓶受热或漏气等,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用电焊时,电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有的甚至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 6.用电时,电线或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I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或合闸时,保险熔断产生弧光烧伤皮肤等。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防范措施落实不到立;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取样、排污、泄漏等没有及时停欠,都容易发生事故。 二、明火作业前应采取的安全对策 1.从事焊割作业人员、接线电工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和审批手续。 3.检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报请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要点。向参与的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施工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4.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看是否到位,逐一进行检查。 5.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安全部门、消防部门检查、分析合格、批准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6.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要拒绝动火。禁止拿到动火票证后,不闻不问不看,盲目动火。 7.动火审批人员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测爆结果是否合格,是否留有死角,是否加好了盲板进行了隔离。 (3)动火周围环境是否合格。地漏、污油井、地沟、电缆沟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封堵;放空阀、排凝阀及周围(最小半径15m)是否有泄漏点。 (4)动火审批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批准。 明火作业过程中,要强化动火监护人的特殊作用 监护人应由动火所在生产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动火前要按照动火票证检查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执行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四、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不破皮,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防止把线、地线在其他无关的管线、设备上打火,'击穿击伤管线、设备。防止在施工中踩断其他管线。高空作业要办理登高证。进入容器要办理进入容器许可证。 五、气割和气焊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在使用气割和气焊时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类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保证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大于10m;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大于3m;乙炔瓶应立放,禁止卧放,以防丙酮随气体带出发生爆炸。严禁铜、银、汞类物质与乙炔接触,以防发生爆炸。使用的胶管不得有漏气、破裂、鼓泡等现象,避免让高温工件烧破带子发生着火。使用中发生回火要及时切断乙炔气。严禁暴晒,使瓶内压力升高。冬季乙炔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或用氧气吹。乙炔瓶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六、动火作业还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作业人员没有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允许动火;属于防火防爆区的动火,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准擅自动火动火执行人不了解动火现场周围情况,不能盲目动火;没有防止火星飞溅措施的不准动火;不准在有压力的设备、管线上动火;焊工没有证的,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动火。抽加盲板时要注意做好防护,防止中毒、烫伤事故发生。动火时要保持消防道路畅通,避免物料、机具占据消防通道。必要时请消防人员现场监护,对检测结果边行复验。 [[[[[[[[[[[[[[[]]]]]]]]]]]]]]]]]] 谈动火作业前的采样与分析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2-10 在石油化工企业装置检修、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中,均涉及到不同类别(电焊、气焊等)的动火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大多为易燃易爆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动火作业前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采样分析可燃物含量,这是动火作业十分重要的环节,如果选择的采样点不合理,采样的时间安排不当,样品的分新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等其它原因,都会造成分析结果的失真。最终有可能导致在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为此,笔者和一些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探讨,并将探讨的结果整理如下,供同行们参考。 1 动火采样的方法 1.1 采样器具选择 采样器一般选取用300—400ml的玻璃管采样器,使用前用蒸汽熏蒸、毛刷清洗内壁,然后用蒸馏水冲洗,最后用干净取水纸擦拭、晾干备用。 1.2 采样操作 在采集动火区域或设备内空间气体前,要用区域或设备内空间气体将采样器置换3次以上,最后吸取分析气样,立即封闭入口(一般采用方法是安上橡皮管夹和戴上橡皮帽)。 2 动火分析采样点的选择 选择的原则:由熟悉生产工艺装置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安全员确定,选择点必须具有代表性,对于动态之中的动火作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确定分析取样点。 2.1 装置区域内动火作业点周围空间气样的采样 采样点由熟悉生产工艺装置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动火部位现场周围情况来确定。一般要求选择2个点以上,而且要靠近动静密封点,即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一般1.5m左右取样较为合适。 因为装置密封点没有绝对不泄漏的,只是要求其泄漏量是否在安全认可范围内。对于泄漏量较大的情况下,取样分析没有实际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安全员要求在动静密封点附近采取一个空间气样,如果可燃物含量合格,则以此点作为动火前分析依据;否则,在1.5m左右再采取一个空间气样,进行分析可燃物含量,如果可燃物含量合格,再根据动火的部位距泄漏点远近,确定是否可动火作业。否则,就要对泄漏部位进行处理后再采样分析。 2.2 密闭空间采样点的确定 一般根据设备用途、结构、充装介质几方面来考虑。下表中是常用设备及部位取样点选择。 附表 常用设备及部位取样点 设 备 采样分析点 备 注 立式贮罐 上、下人孔,排污口 用胶皮管探至设备内 球罐 上、下人孔,排污管口,外浮筒倒淋装置 为防外浮筒在物料处存在死角 塔 上、下人孔,底部排渣口 充装介质为比重较大的物料要增加取样点 水井 距水面20cm 用胶皮管探至适当位置 地沟 距水面20cm 用胶皮管探至适当位置 隔油池 约3m范围空间,出水口周围空间 卧式贮罐 顶部人孔,下排污口,液位计倒淋阀处 用胶皮管探至设备内 管道内部采样点的确定:管道吹扫置换后,采样点一般由工艺技术员来确定采样点,并且创造好的取样条件。对于较长管线必须在管道两端、管道各倒淋阀口及高点气密放空阀进行取样,对不能探至管线内取样处,要求用钢锯(抹上黄油或机油)切一小口探至内部取样,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 动火分析时间 3.1 采样时间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分析后进行,则动火分析采样时间应该在什么时间最好和有效,也是动火分析的关键。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9年)中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动火作业与动火分析间隔不超过1小时,对非常危险的场所规定每2小时监测可燃物情况。但是对设备、管道分析取样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发现经过蒸汽吹扫的管道、设备不能立即取样分析。因为刚经过蒸汽吹扫的管道、设备内温度没有降至常温,内部空间可燃气体被大量的水蒸气稀释,而且此时内部气体处于不稳定的变化状态,这时采样分析结果是不准确的。 例如,有一次丙烯管道穿孔需补焊,首先经用蒸汽吹扫后,在管道温度没降至常温时,就取样分析可燃物含量,结果合格,到次日动火前分析可燃物含量,结果远远超标,经过检查发现有一块盲板没有加好。所以,管线动火前的采样时间,必须在管道内空间温度为常温状态下,并且在动火前半小时进行采样分析较为合适。设备动火分析采样时间,同样要等设备内空间温度降至常温状态下,并且通风24小时后,动火前1小时内进行采样分析较为合适。 3.2 分析操作时间(包括采样时间) 分析工从进样分桥到出结果通常需要15分钟左右(不包括分析仪预热时间)。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999年)中“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开始动火作业与动火分析间隔不超过1小时,也就是说动火前采样时间、分析操作时间、审批火票时间及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所用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这就要求分析工分析的结果要在1小时内报出,才可保证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当然采样分析不合格情况例外。因此,建议采样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完成比较合理,只有这样才能在动火前10分钟报出结果,以便其它工作的进行。 4分析结果报告 4.1 样品保留时间 分析样品根据动火级别不同保留时间分别为:24小时(一级),72小时(二级),120小时(三级)。 4.2进样分析要求 做一标样对照,做3次平行样,取最大值填写报告单。 4.3报告单要求 工厂应设计专用的,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报告单表样。其中内容必须包括:采样地点、采样时间、介质爆炸极限、分析数据、分析人、审核人和报出时间等。 5 结束语 目前由于企业没有制定动火分析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前对动火设备管线、动火区域空间怎样采样,何时采样,报告单的形式各单位不尽相同。但是在作业前要求必须采样分析可燃物情况,来确定动火点是否具备动火条件,是大家共识的。因此,在企业中,采样时间、采样地点的选择及报告单填写等要具有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动火点的危险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给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确保工厂的检修、技改工程的顺利进行。 ——摘自2001.06.20《化工安全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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