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拟对该地块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
造,土地面积 9032.17 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罗汉生
(共有情况 3/10)、罗崇辉(共有情况 3/10)、黄佩文(共有情况 4/10),土地
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佛山市污染地块环
境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佛环委办〔2018〕75 号)等文件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
用权或用途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已经收回的,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因此现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我司对该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2019年8月,受现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东中科碧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顺
德区伦教街道伦羊路北54-86号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以确定场地污染的
状况,为场地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主要通
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型式,对场地历史、现状以及未来
使用规划等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生产过程进行分析,识别潜在的场地污染源和
污染特征。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为生产车
间、变电房、循环水沉淀池、柴油房、柴油锅炉房等;场地内特征污染物为挥
发性有机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等)、石油烃、多氯联苯
类、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结合本项目相关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结果确定本
次采样布点方案,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项目组于2019年8月根据掌握的
场地相关信息及结合现场情况制订了初步调查工作方案,于2019年8月18日开展
初步采样调查,10月14日专家评审结束后于2019年10月20日进行了补充采样调
查。
2019年8月18日首次进场勘探采样,至8月21日完成现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
采集工作,共布设场地内土壤样点8个、地下水监测井3个,土壤和地下水井对
照点1个,单点调查深度最大深度为5.0m。采集37个土壤样品,其中2个对照点
土壤样品、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5个,其中对照井样品1个、平行样品1
II
个。2019年10月20日,进行了补充采样,在场地内布设2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
壤样品9个,其中1个为平行样品。
土壤样品共检测 63 项检测指标(干物质、含水率、pH、铜、镍、铅、
镉、砷、汞、六价铬、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
2-丁酮、1,2-二氯丙烷、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
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
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
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丙酮、多氯联
苯(3,4,4’,5-四氯联苯、3,3’,4,4’-四氯联苯、2’,3,4,4’,5-五氯联苯、2,3’,4,4’,5-五
氯联苯、2,3,4,4’,5-五氯联苯、2,3,3’,4,4’-五氯联苯、3,3’,4,4’,5-五氯联苯、
2,3’,4,4’,5,5’-六氯联苯、2,3,3’,4,4’,5'-六氯联苯、2,3,3’,4,4’,5-六氯联苯、
3,3’,4,4’,5,5’-六氯联苯、2,3,3’,4,4’,5,5’-七氯联苯)、石油烃(C 10 ~C 40 )、2-氯苯
酚、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
芘、二苯并(a,h)蒽、硝基苯、苯胺)。其中,39 个样品均检测土壤理化性质指
标 3 项、重金属指标 7 项、挥发性有机物 29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项;除
S5、S7 和对照点外的 35 个土壤样品检测石油烃 1 项;S8 号点位 3 个土壤样品
检测多氯联苯 12 项。检测结果表明:整个场地土壤呈弱碱性;地块内 12 个采
样点、39 个土壤样品仅砷、铅、镉 、汞 、铜、镍 6 项重金属指标和石油烃
(C 10 ~C 40 )有检出,均未超过筛选值标准,土壤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样品均检测常规指标(pH、浊度)、重金属(7 项)、挥发性有机物
(26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石油类 1 项,共 47 项检测指标(浊度、
pH、六价铬、石油类、铜、镍、铅、镉、砷、汞、苯、甲苯、乙苯、间,对-二
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1,2-二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
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1,1,1-三氯乙烷、四氯
化碳、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
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
2-氯酚、硝基苯、苯胺、萘、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
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1,2,3-cd)芘)。常规指标中,pH 均
未超筛选值,浊度均超过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 5.03 倍、9.63 倍、0.4 倍;
III
重金属指标仅铜、镍和砷有检出,其中仅 GW1 和 GW3 的砷浓度超过筛选值,
浓度分别为 12.7μg/L 和 13.1μg/L,超标倍数分别为 0.27 倍、0.31 倍;地下水中
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指标均未检出,地下水中石油类仅 GW2 有检
出,未超过筛选值。
综上,通过对伦教街道常教社区伦羊路北54-86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
步调查,该地块土壤中各项污染物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浊度
和砷超过筛选值,其中浊度作为常规指标,不具备人体健康风险,仅作为地下
水水质的一个评价标准;砷在仅GW1和GW3样品有轻微超标,根据地块未来规
划用途和地下水功能区划,地下水不开发使用,没有直接饮用途径,不会对人
体健康产生影响。因此,可结束场地环境调查工作,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采样
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考虑到地下水的潜在风险,因此,建议对场地内地下水提出实施适当的的
风险控制措施和要求。首先,土地开发前及再开发利用后严禁对场地内地下水
进行开采利用;其次,土地开发过程中,要加强施工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防
止因皮肤接触、意外经口摄入产生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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