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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SC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延长、转博、继续做博士后手续的答疑

作者 老海龟
来源: 小木虫 4300 86 举报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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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采取交押金、签协议的办法管理公派留学生显然是非常成功的,12年的时间里,公派人员的违约率只有800多人,比例占百分之二点几。
但是,这些规定也给申请人以及已经在海外的留学人员带来困挠:他们有的课题进展很好(或很不好),跟导师关系融洽,需要延长时间多出成功或者转为攻博或者受挽留继续做博士后。他们该怎么办呢?
其实CSC的政策归政策,其实其核心还是“学有所成”,“爱D爱国”,所以政策也有人性化的另一面,即仍然给大家留的有一条生路:即在回国的期限到来之前的三个月时间里(其实经常一个月就够用),提供外方导师、国内单位的同意函,外方提供延长期所有费用,正式向使馆教育处提出延长学业乃至读博的申请。
在公派的学生之中,延长以及转博的案例都不少见。另外,只要理由充分,国内原派出单位没有意见,出具文字的同意函,继续在国外做博士后也是可以的,去年CSC对延长做博士后出台了专门的文件,当然也是要求有以上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假如当事人错过了申请时间,比如提供材料时已经过了最初协议拟定期限,这时完全是因为公派的时间之中出现了空白段,使馆将拒绝受理材料,除非立即回国,违约将是难以避免的 - 可以想像,CSC将尽力避免批准过期的学生,一开先例,将造成许多困难。而且使馆方面也拒绝开绿灯。这个时候,如果不即时回国,就只能咬着牙忍着违约罚款的惩罚,继续“黑”下去了。
还有虫子问,假如先回国销合同,先在国内单位报到了,再过几个月,或者半年、一年之后重新出国,是否可行,是否违规?嘿嘿,你说呢?这些问题是拿不上桌面讨论的,估计正常情况下自然申请不会被通过,虽然在单位的默认的前提下未必没有人这样重新出去。毕竟这才是违背CSC明文规定的 - 两年内不得长期出国、五年内不得申请CSC的第二次资助。
你们看文件、看材料还是不认真,当然缺少内部消息也是一个客观原因。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hit_qh at 2009-4-25 12:16:
谢谢老海龟,请问申请的09年的联培1年,如果通过了,在出去之前可否更改为2年?

象这样在派出前的调整显然是不可能的,第一没有专家意见,第二这样的延长需要国内出钱。所以只能出去之后,看国外导师是否支持和提供资助再看延长的可能性。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紫衣云梦 at 2009-4-25 20:21:
请问换留学国家读博后是否允许?什么时间申请?

这种情况我觉得很困难。原因是留学生要符合属地管理,这样是否同意批准他们的延长以及改变身份,这个判断要由他们原来所在片区的教育处同志负责,而这些人显然很难评判你是否该以及可以去另一个地区,尤其是另一个国家?而且如何转交你的档案材料也是问题。
当然,我所说困难只是因是现实操作层面上的,是否也有例外,非CSC内部人员都很难下定论,建议你与使馆的主管老师咨询和沟通。我觉得他们都挺好说法的。

[ Last edited by 老海龟 on 2009-4-27 at 08:39 ]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今日热帖
  • 精华评论
  • jcl1012

    先谢谢老海归

  • 流浪北国

    不错,算是政策解读

    [ Last edited by 流浪北国 on 2009-4-25 at 12:17 ],

  • hit_qh

    谢谢老海龟,请问申请的09年的联培1年,如果通过了,在出去之前可否更改为2年?

  • 妮妮8177

    专家哪!好人哪!

  • 流浪北国

    ls的根据csc在广州培训会议ppt是不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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