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利申报与新药报批实例分析
有一药品, 国外公司作为原研厂家,通过PCT机制已在中国申请专利, 专利名为*病的治疗剂,现处于实质审查生效阶段,但还没有取得专利证书;正在中国申请临床,但没拿到临床批件。 一国内厂家也申请了该药品的制作专利,专利名为*种物质的制备方法,在制备方法上与国外的专利上的制备方法有区别,取得了专利证书,也在中国申请了临床,且取得了临床批件。
如果作为国外公司,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需要等到中国专利证书拿到之后,控告该公司侵权。
如果作为国内厂家,如何绕过对方的专利限制,会采取什么措施。
[ Last edited by hht666 on 2009-9-9 at 11:18 ]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今日热帖
有意思,期待答案~~~
二者如果权利要求没有冲突的话那就是2个专利都可以成立,互不影响。如果权利要求有冲突就看是谁先申请的了,先申请的可以申请另一家的专利无效或者否掉专利。具体要看两个专利的内容与侧重点,以及二者的新颖性与创新性有没有交叉。
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它!起诉那家企业侵权!
外国的大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律部门,问题中没有提到是谁先申请,感觉lz意思是国外先申请
如果中国的公司规模不大,也占不了多少市场份额,国外公司很可能置之不理
如果中国的公司规模较大,占较多市场份额,先申请的国外公司诉诸法律的可能性较大
但结果不一定就是一个完全无效掉另一个,也可能部分无效,或者交叉许可,或者支付一定许可费用。。。
总之法律问题实际操作起来有很多可能性,可能的话,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如果是制备方法有区别应该都成立,如果一样应该是先入为主,听楼主的话有些底气不足,国家都批了你怕啥,加紧做吧。
明显国外那个是用途专利,你怎么也绕不开的,国内那个垃圾授权专利有什么用;该告的时候再告你,你不生产他是告不了你的。等你临床做完,想生产的时候,你就后悔吧!
如果PCT专利是用途专利,并且你申报新药的用途与之相符,那无法避免侵权,而自己申请的方法专利是很上位的方法并授权,有可能与国外公司交叉许可,如果只是一种方法,国外公司的制备方法完全不与之相同,就无法阻挡他们,最好是多申请些外围专利将其基本专利包围,已取得较差许可权!对有专利的药物的研发要慎重,不然完全给别人做了嫁衣!